县长信箱

来信情况:已办理
信件主题: 乱收费
来 信 人: 徐辉 来信日期: 2016-04-19 信件编号: 201604191248191248
来信内容:

  宁陕大建驾校报名费收取4500元,科目二考试收取160元,科目三考试收取310元,这些收费仅报名费开具了一张收款收据,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费用未开具任何票据。请问相关部门,驾校收费有无法律依据或者是否合理,为什么不开具正规发票。

处理结果: 宁陕县物价局关于徐辉反映宁陕大建驾校乱收费的回复 徐辉:   您好!您于2016年4月19日在宁陕县政府网站“县委书记、县长信箱”反映乱收费的问题的信访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信访件转交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成立检查组,对宁陕大建驾校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安价发(2013)69号文件规定:“该校属于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自2013年10月17日起收费标准由培训机构自行确定,并对其收费进行公示”。   特别是对您反应:“报名费收取4500元,科目二考试收取160元,科目三考考试收取310元,这些收费仅报名费开具了一张收款收据,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费用未开具任何票据的问题”。 经查,该校培训费公示标准为5254元,在实际收费过程中没有超过公示的收费标准,是符合规定的;而科目二、科目三费用是该校为考试中心代收的考场使用费,考生也可以选择本市其他考试中心进行考试;发票管理权限不在我局的职权范围内,建议您向其他相关部门反映。   谢谢您对我局价格的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宁陕县物价局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