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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已办理 | |||||
信件主题: | 江口卫生院救护车出车收费的问题 | ||||
来 信 人: | 李昭 | 来信日期: | 2015-09-22 | 信件编号: | 201509221040361672 |
来信内容: | 本月21号下午,我爸工作在大堰沟道班,我妈高血压引起中风,于是我爸打电话叫了江口的救护车,上车就要了900块,我爸为担心救人就直接给了。收据、票据没有,任何凭证没有,而中途由县医院救护车走之腰岭关附近将我妈妈转车拉往县医院。而县医院收费是人被送往医院后才算公里数开票交钱。只有200多,因为这钱是我交的。当我爸随口告诉我江口救护车还收了900块。我就觉得江口救护车出车收费有问题。只是感觉这钱你们收的不明不白。你们是拿着患者的生命来威胁家属,而确保自己的利益。你们还有道德吗?宁陕县只有巴掌大的地方,你们还怕我们跑了不成? 虽然我对救护车收费标准不是很清楚,就算是900块,你就不能先拉人后收钱吗?如果收费合理,那就是我无知了,先在这道歉“对不起!”如果是江口救护车乱收费、不开票。我不要钱,只要一个说法,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公道归公道,人心归人心。还是感谢你们救护车,以及救过我妈妈的人!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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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宁陕县卫生局关于李昭反映江口中心卫生院救护车出车收费问题的复函 宁卫函[2015]88号 李昭: 你于2015年9月22日来信反映江口中心卫生院救护车出车收费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对转办信访件内容进行了解核实。现将有关事宜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并向江口中心卫生院及其当事医护人员进行核实,本次所收费用910元为预缴费用,待患者病情稳定后,家属需到江口中心卫生院进行费用核算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针对此投诉信件,我局与你及时进行了沟通衔接,你表示待其母亲病情稳定后,与江口中心卫生院进行费用核算完善相关手续。 宁陕县卫生局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