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菜单
来信情况:已办理 | |||||
信件主题: | 自来水公共管道该谁管理 | ||||
来 信 人: | 赵耀军 | 来信日期: | 2015-09-22 | 信件编号: | 201509220346156165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县长: 我是城关镇关口街董家巷商品楼的居民,我家楼前的公共自来水管道发生漏水,大家觉得自来水白白流了怪可惜的,于是就向县自来水公司反映,自来是公司就在我们楼门口贴了一通知,叫我们联系他们,协商修理事宜。我们到自来水公司联系,他们说叫我们向他们申请修理管道,所有的费用都要我们出,要是不同意他们就要停水。我们觉得结算总水表之前的公共管道,其产权和管理职责应该是自来水公司,其维修不应该是私人出钱的。这个事情,还请县长您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谢谢 |
||||
处理结果: | 宁陕县自来水公司关于“董家巷商品楼居民赵耀军反映自来水管道维修问题”的回复 赵耀军同志: 你好!你所反映的“董家巷商品楼居民赵耀军反映自来水管道维修问题”信访件我公司已收悉。现就自来水公司对该问题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2015年9月23日下午,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与你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向你做了以下解释,“按照宁陕县自来水供用水管理暂行规定,产权属用户的管道,自来水公司负责维修,用户负责承担维修费用。董家巷商品房在建修时,专门为商品房铺设的供水管道产权属该商品房所有业主,因此,自来水公司只负责进行维修,而费用应由商品房所有业主共同承担”。你对该解释比较满意,并表示积极配合做好向其他业主的解释工作和费用筹措工作,以确保管道维修尽快完成。 感谢你对供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自来水公司 201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