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fbgdwxxgk/2018-0156 | 公开责任部门: | 各单位信息公开 |
公开日期: | 2017-12-29 08:12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未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宁陕县审计局自2017年10月12日至12月8日,对宁陕县林业局实施的上坝河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工程二标段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上坝河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工程二标段,由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宁发改字[2016]148号)文件、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陕西上坝河国家森林公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字[2016]2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总概算1,487,100.00元,建设地点为宁陕县上坝河,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该项目由宁陕县林业局组织实施。
二、审计结论
土建工程送审造价1,183,800.00元(待摊费用全部由上坝河国家森林公园直接支付),审定土建工程造价1,097,926.25元,土建工程审减85,873.75 元。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上坝河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工程二标段送审工程造价1,183,800.00元。其中,机械设备安装工程649,717.89元,比重占总工程一半。污水处理设备深埋于地表以下,县林业局未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对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设备型号、采购价、质量)进行单项验收,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的型号、采购价、质量无法确认。
四、整改情况
(一)县林业局按照审计结果结算工程款。
(二)县林业局未能补充完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