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fbgdwxxgk/2018-0154 | 公开责任部门: | 各单位信息公开 |
公开日期: | 2017-12-25 09:12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未知 |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以及《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宁陕县审计局对县扶贫局负责组织实施的宁陕县筒车湾七里村景观工程、七里村旅游扶贫示范村7入口景观提升采购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宁陕县筒车湾七里村景观工程、筒车湾七里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入口景观提升采购项目经陕扶办发[2015]32号及宁陕县第48次办公会议确定修建,估算总投资2,045,666.81元。七里村景观工程委托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由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七里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入口景观提升采购项目由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由河南宝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监理单位为陕西安康市长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款86,083.59元
(二)超额预付工程款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情况
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建议县扶贫局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造价,对多计工程价款共计86,083.59元予以扣减;对超额预付工程款的问题,责令项目建设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办法,不得超出合同约定预付工程款。
建议今后严格按照《宁陕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15]25号)及其他有关法规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按照约定合同执行,规范付款程序,坚持审核制度,强化财务管理。
四、整改情况
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县扶贫局已根据审计报告(宁审投字〔2018〕1号)做账务处理,调减86,083.59元;对超额预付工程款的问题,县扶贫局已依据相关法规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