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fbgdwxxgk/2018-0152 | 公开责任部门: | 各单位信息公开 |
公开日期: | 2017-12-06 09:12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未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宁陕县审计局自2017年10月9日至10月25日,对宁陕县农村公路管理局2016年度的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进行了报送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年初结余56.73万元,年初下达预算数284.1万元,部门预算调整后为297.72万元,预算追加35万元,收入决算332.72万元,其他收入1069.71万元,支出决算697.59万元,年末结余761.57万元。
(二)单位财务收支基本情况
2016年上年结余567,356.29元,本年收入14,024,293.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7,200.00元,其他收入10,697,093.54元。支出6,975,967.2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7,329.9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961.0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488,896.22元。年末结余7,615,682.60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农村公路管理局公务用车预算限额30,000.00元,实际列支36289.34元,超限额列支6289.34元(包村租车)。业务招待费预算限额11000.00元,实际列支招待费5041.00元,未超限额。
二、审计评价意见
经审计我们认为:该单位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合理,并认真执行,严格控制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决算真实。存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往来长期挂账未及时处理账务283,563.04元:
四、审计处理及建议情况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和整改意见, 农村公路管理局对1998年至2007年无法收回的呆账五笔3,239.00元、2004年油路工程借款87,987.00元、1996年至2006年债务人未领取的结算款及押金27笔10,694.00元已请示县财政局,待审批后核销;对2008年至2015年单位职工借款三笔64,843.04元已收回;对2001年转让道班房收入33,900.00元已上缴公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