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fbgdwxxgk/2018-0012 | 公开责任部门: | 各单位信息公开 |
公开日期: | 2018-01-10 10:01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18〕2号 |
公开目录: | 执行公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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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1月份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2018年1月2日,县政府专题研究了1月份政府重点工作。为进一步夯实责任,推动落实,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审定政府工作报告,督促各分管领导分口召开会议,研究2018年重点工作。
牵头领导:陈泽勇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二、做好县域经济考核、营商环境考核,抓好市对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工作。
牵头领导:陈泽勇
责任单位:县考核办
配合单位:各镇、各部门
三、分解落实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完成公开承诺;确定2018年重点项目计划,召开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会。
牵头领导:陈泽勇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
四、研究启动社区工厂、转移就业扶贫工作;抓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及重点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做好维稳工作,确保大局稳定。
牵头领导:陈泽勇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信访局
五、完成11个加油站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县生猪定点屠宰厂污水处理项目竣工验收;完成24个电商服务站点建设验收,启动电子商务初级培训招标。
牵头领导:魏小林 史普辉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六、加快赵家堡子脱贫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厂区道路和艾班卓魔芋深加工项目建设;对接金坛经开区对口援建工作。
牵头领导:魏小林 史普辉
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
七、完成中央大道绿化、亮化等配套工程建设,标准化厂房及综合楼外墙完工,研究落地项目及标准化厂房建设。
牵头领导:魏小林 史普辉
责任单位:县飞地办
八、统筹研究2018年道路建设,排出重点项目清单及建设工期,蒿沟公路、胶州大桥开工建设,协调启动宁石高速征地进场,做好冬季道路安全保障工作。
牵头领导:魏小林 史普辉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九、做好市对县安全生产考核,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牵头领导:魏小林 史普辉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十、做好市对县招商引资考核工作。
牵头领导:魏小林 史普辉
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十二、指导做好2017年度脱贫攻坚迎国检工作,考核各镇各部门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召开脱贫攻坚指挥部会议,安排2018年重点脱贫项目,制定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
牵头领导:张文忠 黄国庆
责任单位:县扶贫局、县脱贫办
配合单位:各镇、相关单位
十三、指导做好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迎国检工作,落实2018年度搬迁计划任务,排出各安置点建设进度计划。
牵头领导:张文忠
责任单位:县搬迁办
配合单位:相关镇、相关单位
十四、完成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核查和西成客专用地检查,做好皇冠自行车赛道项目土地出让招拍挂。
牵头领导:张文忠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配合单位:相关镇、相关部门
十五、做好春节便民市场开办准备,完成各镇各部门2017年度双创考核。
牵头领导:张文忠
责任单位:县双创办
配合单位:相关镇、相关部门
十六、抓好森林防火;落实生态脱贫政策,生态护林员工资、退耕还林及生态公益林补助兑现到位;开展林果产业技术培训和板栗、核桃园科管工作。
牵头领导:胡学军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镇
十七、印发《宁陕县产业脱贫促农民增收行动方案》,修订完善《产业精准脱贫扶持及特色产业发展奖补办法》;完成5个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每镇落实一个试点村;协助梦阳药业解决土地问题。
牵头领导:胡学军
责任单位:县农水科技局、县工业园区
配合单位:各镇
十八、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完善爱心超市建设,完成老年公寓经营权招标。
牵头领导:胡学军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镇
十九、启动生凤大桥建设,抓好筒大路建设;研究移民库区道路建设。
牵头领导:胡学军
责任单位:县移民局、交通局
配合单位:相关镇
二十、做好市对县环保考核任务衔接,确保完成考核任务;做好生态红线划定协调工作。
牵头领导:刘昌志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二十一、做好全省第四季度脱贫攻坚健康扶贫问题整改,做好国家考核准备;完成卫计系统年度考核工作。
牵头领导:刘昌志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二十二、落实全域旅游会议精神,研究全国旅游示范区暨省级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筹备两会文艺演出。
牵头领导:刘昌志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
二十三、完成市对县教育考核工作,考核各镇教育扶贫,华严小学、新庄小学校舍建设招投标。
牵头领导:刘昌志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二十四、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质量监管。
牵头领导:吴伟社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尽快研究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和措施,抓紧组织实施,确保任务完成,并于1月30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县督查督办室。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县上重点工作安排,明确本镇、本部门工作重点,切实抓好落实。县督查督办室要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反馈和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