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B-xxfbgdwxxgk---2017-2329 | 公开责任部门: | 各单位信息公开 |
公开日期: | 2017-12-12 11:12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 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备注 |
1 |
宁市监处[2017]45号 |
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
潘兴斌 |
潘兴斌 |
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没收涉案食品添加剂;罚款。 |
未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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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宁市监处[2017]25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朱淼 |
朱淼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没收涉案食品;罚款。 |
未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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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宁市监处[2017]09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卢典平 |
卢典平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没收涉案食品;罚款。 |
未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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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宁市监处[2017]22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张弟琴 |
张弟琴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没收涉案食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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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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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宁市监处[2017]31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肖宏琴 |
肖宏琴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没收涉案食品;罚款。 |
全部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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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宁市监处字〔2017〕35号 |
使用劣药案 |
宁陕县城关镇龙泉村卫生室 |
夏功平 |
使用劣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项没收涉案劣药;罚款 |
全部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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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宁市监处字〔2017〕42号 |
使用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案 |
宁陕县华科霖口腔诊所 |
华克林 |
使用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没收涉案医疗器械;罚款 |
全部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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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宁市监处字〔2017〕36号 |
销售劣药案 |
王建朋 |
王建朋 |
销售劣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项没收涉案劣药;罚款 |
全部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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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宁市监处字〔2017〕46号 |
使用劣药案 |
宁陕县城关镇关一村卫生室 |
叶存萍 |
使用劣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项没收涉案劣药;罚款 |
全部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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