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tjj-tjxx-tjxx-2016-0095 | 公开责任部门: | 各单位信息公开 |
公开日期: | 2016-10-18 15:10 | 发布文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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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十二五”期间,宁陕县新一届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建设美好新宁陕认真实施“十二五”规划, 抢抓机遇,加倍努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全面准确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科学有效监测社会发展目标, 县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四上”企业的培育工作,及时将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申报纳入统计范围,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注入新鲜血液,也反映出我县经济发展的结构优化和水平提高。
一、“十二五”期间“四上”企业变化情况
截止2015年底,我县共有“四上”企业35户,较2010年底22户净增13户。 其中:规上工业企业15户,净增2户;限上贸易企业14户,净增7户;资质以上建筑业1户;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户,净增1户;规上服务业3户,净增3户。
“ 十二五”期间累计新增“四上”企业 22户, 其中:规上工业企业8户、限上贸易企业7户、资质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户、规上服务业3户。累计退出“四上”企业9 户, 其中:规上工业企业6户、资质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户。
二、“十二五”新增“四上”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十二五”全县经济总量扩张,结构优化,以全域旅游引领县域经济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旅游业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越来越明显,新增“四上”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功不可没,也是强有力的见证。
(一)规上工业企业的主导作用明显。规上工业企业不仅是工业的核心力量,在地方经济发展中也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2010年全部工业增加值2.51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2.4亿元,占95.5%,占GDP总量11.61亿元的20.6%;2015年全部工业增加值7.81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7.69亿元,占98.5%,占GDP总量24.11亿元的31.9%,“十二五”末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占GDP比重比“十一五”末提升了11.3个百分点。“十二五”末与“十一五”末相比较,GDP总量由11.61亿元扩大到24.11亿元,增加1.1倍;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由2.4亿元扩大到7.69亿元,增加2.2倍。
(二)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成为社会消费品零售的重要载体。2010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5639万元, 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完成4159万元,占16.2%;2015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6893万元, 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完成21897万元,占46.7%。“十二五”末与“十一五”末相比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2.9%,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完成数占社消总额的比重提高30.5个百分点。可见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成为社会消费品零售的重要载体。
(三)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彰显旅游产业发展硕果。“十二五”宁陕县坚持“生态立县、文化兴县、旅游富民”发展战略,近几年又确定以全域旅游引领县域经济发展,旅游产业对全县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越来越明显,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也彰显旅游产业发展硕果。2014年陕西筒车湾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进入规上服务业名录,2015年宁陕滨河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宁陕县山水文体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进入规上服务业名录。这3户规上服务业企业都是文化娱乐行业,主要业务也属于文化产业,纳入统计后消除了我县其他盈利性服务业规模以上营业收入的空白。
三、培育“四上”企业的扶持措施和激励政策
为了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鼓励县域内工业、贸易、建筑业及服务业个体转企业,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我县经济发展上台阶、上规模、上水平,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培育发展企业的积极性,政府为培育“四上”企业明确了一系列扶持措施,并出台了激励政策。
一是发改、经贸、旅游、住建、农业、水利、科技、交通、文教、广电和县域工业园区等部门要在项目、资金上重点倾斜和帮扶,对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或个体户,不积极主动申报的,在各种优惠及政策支持方面不予考虑。二是各镇要切实做好企业的服务、协调工作。三是国土、林业、环保、安监、水利等部门要做好相关手续的报批工作。四是工商、质检、税务、住建等部门要及时做好企业证照办理等工作。五是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大技术创新和人才开发支持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提高企业创业创新的积极性。
2015年年初,政府出台了激励政策,以宁陕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工作的通知》,对当年新增的“四上”企业一次性奖励现金2万元,用于企业购置更新网络设备;对主管部门予以补助工作经费2万元。
四、“四上”企业培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我县新增“四上”企业数量增长较快,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又有企业陆续从四上”企业库中退出,四上”企业净增数量不多。这虽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我们不可忽视的问题,应从深层次分析并加以解决,推动“四上”企业培育工作顺利开展。
(一)规上工业企业“退规出库”现象突出。“十二五”以来,我县规上工业企业新增8户退出6户,仅净增2户,“退规出库”现象突出。退出的规上工业企业“规上寿命”在5年以内的占70%以上。
退出规上工业的企业,主要在采矿业和制造业。采矿业企业退出是由于产品价格下跌影响,市场需求不足,产品滞销,加之政策性要求环保指标监测严格,导致企业被迫停产关闭。制造业主要是农副食品加工业,由于企业在技术升级、经营管理、市场占领、资金储备等方面出现问题,自发转变经营方向,由工业向批零贸易等行业转变。
(二)工业不具备发展优势,企业竞争力不强,难以实现规模经济,培育规上工业企业难度较大。由于工业企业抵御风险能力较弱,企业规模小,经济实力和技术实力弱,仅仅生产初级产品,缺乏劳动密集型企业,没有形成产业集群,产业链处于低端,对第一三产业带动不强,难以实现规模经济。我县属于版图大县,矿产资源十分丰富,但环保成为企业发展底线,现存的矿山企业生存面临考验。
(三)服务业行业中规模较大的个体户,主营业务不突出。个体户大多属于多元化、综合性的集合体,跨行业经营范围宽泛,营业收入很可观,但纳入“四上”企业培育,主营业务显得不够突出,既达不到限额以上贸易业发展规模,也不具备规模以上服务业发展规模。
(四)企业管理不规范,对申报进入“四上”单位名录库缺乏主动性。大多私营小微企业管理不规范,财务不健全,难以进入“四上”企业门槛;有的企业虽达到“四上”标准,怕纳入“四上”统计范畴后多交税、报表麻烦,申报进入“四上”单位的主观愿望不强,配合程度低。
五、几点建议
一是要提高培育“四上”企业的认识。“四上”企业的变化是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等前期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显现。“四上”企业的结构和总数量反映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模、结构、水平,只有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才能保持经济快速发展。
二是落实精准培育措施,为企业发展助力。对有条件转型升级、兼并重组、跨行转产的,要因企制宜加以引导,积极落实有利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升企业盈利空间。对本行业有进入“四上”潜力的企业,适当倾斜扶持政策,为企业发展助力,使其尽快实现规模经济。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申报“四上”的积极性。采取多种渠道给企业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税法等法律法规,消除企业进“四上”库的思想顾虑,提高企业申报“四上”的积极性。
注:“四上”企业,指的是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