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是经县政府研究批准成立,实施政府授权投资项目、运作城乡开发建设项目的融资平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管理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公司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资本运作、项目策划、经营管理、沟通协调、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
(二)具备条件
1.总经理条件: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中共党员、男女不限;总经理需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投融资机构工作3年以上(需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副总经理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的社会各界人士,男女不限;需在企业有3年以上管理运营工作经历;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担任上述公开招聘职务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陕县行政小区),联系人:武晓峰,咨询联系电话:0915-6822954,0915-6823016。
3.报名要求和须提交的资料:
(1)应聘人员填写《宁陕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人员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近期半寸彩照两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要求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工作表现,工作证明需注明任职岗位及任职时间);企业人员要求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和与单位的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工作证明需注明任职岗位及任职时间;学历证书,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其它获奖证书和具有较高价值的证明材料。
4.应聘者应对填写的简历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二)简历筛选及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综合测试
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测试。测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多少情况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县住建局会同县经贸局根据综合测试名次先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1:2比例实行差额考察。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向县政府汇报提出任用建议。
(五)履行聘任手续
对拟任人选,安排体检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由我局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提请县政府同意后办理任职手续,并将任职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
五、聘用及待遇
所聘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及薪酬按照相关政策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