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扶贫局《关于宁陕县产业脱贫扶持奖补办法(试行)》(宁扶发〔2016〕12号)和《宁陕县产业脱贫扶持奖补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宁扶发〔2017〕25号)文件要求,经梅子镇生凤村和城关镇各村核实认定公示,镇政府验收审核,农水科技局抽查核实,现对核查后的梅子镇生凤村和城关镇贫困户产业奖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见附表。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
若有对申报产业奖补的贫困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反映。
联系人:崔亚东 电话:0915-6825738 15399373208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