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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365体育投注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XZF-zfb-nzbf-gkxx-2016-0078 公开责任部门: 各单位信息公开
公开日期: 2016-08-24 23:08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6〕96号
公开目录: 机构职能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宁陕县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正规365体育投注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

     
宁陕县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5〕21号),设立县财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财政局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职能划转至县地方税务局。
    (二)增加会计从业资格证核发和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许可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和执行地方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与镇政府转移支付制度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拟订本县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三)负责编制全县和县政府预决算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负责县级政府预决算执行工作;负责县级部门预决算编制、审核批复及支出经费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全县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各镇财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监督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核算管理工作。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工作;负责全县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县公共资产管理局开展公共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相关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县企业国有资本收入和支出管理;拟订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八)负责制定全县政府性资金管理制度,负责县级政府性资金的分配、拨付、监管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定全县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惠农资金的监管和兑付;参与制定全县投资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全县财政投资评审和投资绩效评价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宣传贯彻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负责管理全县会计人员;负责会计从业资格证核发和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报考工作。
    (十二)拟订本县财政监督制度办法;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财政收支预算执行、财政资金绩效、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或专项财政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财政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文件、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宣传、安全保卫、信访、政务公开、机关计划生育、防汛应急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日常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物业管理、车辆管理、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监督检查股
    负责全县财政内部的监督检查,制定财政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和规范财务活动的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维护财经秩序;负责财政部门内部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和内部控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组织对县行政、事业预算单位和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工作。
    (三)预算股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和建议;负责编制县级财政预算方案;负责全县财政预算工作,统一办理预算调整及预算追加事宜;负责办理与省、市、镇财政年终结算工作和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承担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承担与财政审计有关工作和清理规范津补贴工作;拟订地方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四)国库股
    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及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负责县级财政、预算单位以及各类财政专户银行账户管理;负责全县年度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的指导及汇总编报;负责全县财政国库资金调度;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划拨业务;跟踪分析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五)教科文及行政政法股
    组织拟订和贯彻执行教育、科技、文化、行政、政法等部门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教科文、行政、政法单位部门预算初审和管理工作,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负责县级单位会议费的管理;初审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决算,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和执行有关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全县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规划,制定管理办法,对贷款项目进行审核与财务管理,并监督落实偿还措施。
    (六)综合股
    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核算和保障性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相关制度;会同国土部门管理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负责已取消或调整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的督查落实;负责县本级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及其他应纳入政府管理的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监督和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捐赠收入的规范管理;负责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核销、检查工作,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教育收费资金管理。
    (七)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计等部门的预算编制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和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对相应部门(单位)财政资金(基金)的监督管理;初审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决算;承担“民生工程十大领域项目”的资金预算编制、项目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监督管理工作。
    (八)农业股
    负责全县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参与分管部门及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参与分管部门及行业事业发展项目的立项调研和申报,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负责分管部门及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编制分管部门及行业年度预算、监督预算执行,审核、汇总财务决算及全县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兑付工作。
    (九)会计股
    负责全县会计事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从业资格换证工作;组织全县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县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三会”(财政协会、会计协会、珠算协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行政许可审批。
    (十)经济建设股
    制定本股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财政经济建设业务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的下达,月、季、年报表;负责计划、交通、水利、国土、林业、环保、城建等项目资金的申报;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参与基本建设项目的调研、上报、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审核、汇总部门年度固定资产决算;负责成品油价格补贴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执行国家粮食专项储备资金补贴的计算、拨付和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工作。
    (十一)政府采购股
    拟订县级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负责全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政府采购的投诉及处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政府采购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指导镇政府采购工作。
    (十二)企业股
    承担全县企业财务信息月报、年报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管理金融、企业专项资金;研究提出本县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初审全县国有企业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决算;参与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及国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股权管理、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工作;负责移民后期财政扶持和农业保险等资金的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管理小额贷款业务工作。
    (十三)税政股
    贯彻国家税收政策,监督全县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税收资料的普查、统计、分析税源变化,参与财税法制宣传检查,参与处理税收争议;协调处理地方财政与税务方面相关的问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地方税收减免及税率调整申报工作;管理全县财政法制建设,调处县级部门单位产权纠纷和行政仲裁,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制订全县财源建设发展规划,负责财源建设考评工作,负责全县财源建设重点项目的立项调研和组织实施的有关工作;参与制订研究全县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参与全县各镇财政收入的考核工作。
    四、人员编制
    县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会计师1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