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广播电视台招聘电视新闻采编播工作人员

作者:县广播电视台 来源:县广播电视台 发布时间:2017-11-01 16:11 点击数: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宁陕县广播电视台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节目质量,经报请主管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电视新闻采编播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电视新闻工作者。(岗位:1名后期制作,2名记者。男女不限,宁陕户籍优先。)
    三、招考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2)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年龄在30周岁以下。(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四、招考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11月8日
    2、报名地点:宁陕县广播电视台,联系人:汪淼,联系电话:0915-6822720,联系邮箱:41355596@qq.com。
    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考试
    (1)考试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的顺讯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和实际操作成绩占60%。面试方式主要是现场回答评委提问,使用摄像机、采访、策划、采写新闻稿件等。
    (2)笔试内容为新闻理论知识、新闻写作、新闻编辑、广播电视相关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后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3、公示和录用
    录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方可录用,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记者岗位服务协议。3年协议满后重新签定服务协议,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或不能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服务协议。
    五、其他事项
    (一)人事代理
    此次招聘人员为编制外合同制人员,人事关系由宁陕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单位按有关要求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
    (二)聘用报酬
    此次招聘人员聘期内报酬试用期月薪17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用工合同,月薪为2000元/月;工作每满一年按考核结果和服务年限增长年薪,同时交五险。
    (三)社会保障
    此次招聘人员聘期内的社会保障、续聘、解聘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本方案由宁陕县公开招考电视新闻记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宁陕县广播电视台
二0一七年十月二五日